看到這篇新聞真心覺得太扯:
1、首先,大愛電視台的這部戲劇是在台灣播放給台灣民眾看,到底干國台辦什麼事?
2、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所有戲劇都應該有播放流通的自由;而且所有電視台在投入成本製播之前,必定有電視台自己的製作流程與機制,既然電視台已經製播,就代表不論是在法律層面還是電視台方面都已無疑慮,現在大愛電視台為什麼要只播兩集就決定停播?媒體發展部的歐經理稱此齣戲下架的原因無涉政治,是因為戲中有戰爭場景,難道一個媒體發展部的經理會不知道自家電視台要播放的戲劇中有戰爭場景?相關疑慮難道不能事先避免?現在才用這種理由下架整齣戲會不會太牽強。
3、台灣好不容易擺脫過去所有的電視廣播節目都要事先交由政府審查內容的年代,好不容易讓言論自由成為「理所當然」的生活基礎。大愛電視台如今的行為,無異於將台灣人民好不容易得來的言論自由及創作自由拱手讓人,請大愛電視台正視此舉的嚴重性,捍衛自身的媒體自由。
近年來,台灣有越來越多的創作者將目光放在台灣自己身上,期望將台灣的歷史、發生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故事讓更多人知道,這樣的心情,絕對不是簡單一句「已經將相關費用付清」就可以當作什麼都沒發生的。我相信,創作出這些故事的創作者除了報酬外,同樣在乎這些故事是否能傳達給更多人知道,電視台與政府應該成為這些創作者的後盾,而非成為扼殺創作自由的幫凶。